国家宗教事务局拟规定:互联网上不得直播录播拜佛烧香,个...
发布时间:2018-09-12 17:37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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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新京报
作者:admin
新京报快讯(记者吴为)9月12日,记者从国家宗教事务局获悉,该局目前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发布《互联网宗教信息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。办法拟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直播或者录播拜佛、烧香等宗教活动。 互联网上募捐不得以宗教为名开展 该办法明确其所指的互联网宗教信息,是指通过互联网站、应用程序、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众账号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网络直播等形式,以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方式传播的有关宗教教义教规、宗教知识、宗教文化、宗教活动等涉及宗教的信息。 办法拟规定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文字、图片、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、烧香、受戒、诵经、礼拜、弥撒、受洗等宗教活动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以宗教名义开展募捐。 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讲经讲道 |
【责任编辑:郭居士】